根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,首次进口的化妆品提交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行政审批;国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产品备案制,提交地方食药监部门进行行政审核。自2016年5月,上海浦东新区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;2018年3月,将试点扩大至天津、辽宁、浙江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10个自贸区。
CCIC德国公司可为进口化妆品提供行政审批及自贸区备案代理服务。
根据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,首次进口的化妆品提交国家食药监总局进行行政审批;国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产品备案制,提交地方食药监部门进行行政审核。自2016年5月,上海浦东新区实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制;2018年3月,将试点扩大至天津、辽宁、浙江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10个自贸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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